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物業公司開收據是不對的。他們很可能逃稅。
3.臨時需要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買賣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和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