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國增值稅條例,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跨境電子商務賣家,有依法登記增值稅號的義務:
1.賣方公司成立於法國;
2.將商品存放在法國倉庫,從法國倉庫發貨給當地消費者;
3.從歐盟其他國家的倉庫向法國銷售商品,超出長途銷售限額3.5萬歐元。
法國國稅局對非歐盟註冊企業增值稅合規性的稅費繳納有明確要求,即“稅務代表制”。由於國稅局征收系統功能的限制,如果非歐盟註冊企業直接向稅務局賬戶轉賬,即使稅務局收到了錢,系統也無法識別該筆錢對應的申報記錄,導致納稅人無法對賬支付。
基於此,非歐盟註冊企業必須指定擁有法國當地銀行賬戶的當地財務代表納稅。非歐盟註冊企業首先要與企業作為財稅代表簽訂委托書,然後由財稅代表授權稅務局在每次申報完成後自動從財稅代表的賬戶中扣除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