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辦理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退稅的,稅務機關經審核後,應當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關於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 * *取得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個人所得稅按年計算,納稅人應當於每月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次年3月31日前結清收入。
參考以上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