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起,《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0號)規定: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再生資源,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壹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再生資源回收的定義如下:
再生資源回收以物資不斷循環利用的經濟發展模式,正在成為全球潮流。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得到大家壹致同意。可持續發展就是,既符合當代人類的需求,又不致損害後代人滿足其需求能力的發展,是我們在註意經濟增長的數量,同時要註意追求經濟增長的質量。主要的標誌是資源能夠永遠利用,保持良好的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