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1地方稅務局是彭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稅務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建設維護稅、車船稅、房產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十二個稅種的征收和管理,同時征收教育費附加和四川省地方教育附加,代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工會經費、文化建設事業費和價格調節基金。內設5科2室(辦公室、法制科、綜合稅收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計劃財務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1個稽查局、8個稅務所(第壹稅務所、第二稅務所、第三稅務所、致和稅務所、新興稅務所、麗春稅務所、軍樂稅務所、濛陽稅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