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種類核定表是顯示納稅人向所屬稅務局申請的發票種類和數量,以及單張發票的最高開票限額的表格。各稅務局根據此表,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情況,核定納稅人申請購領發票的種類和數量,以及單張發票的最高開票限額。
申請發票類型核準的註意事項:
1.以上提交的每份文件必須加蓋公章。
2.申請專用發票的,必須填寫《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申請審批表》壹式三份。首次開具專用發票時,您必須提交《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申請審批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申請表》,二者缺壹不可。
3.申請領購發票的,必須請管理員在《納稅人領購發票審批表》上簽署“同意使用領購發票”,然後持此表到辦稅大廳發放;否則開具後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開具購貨發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憑稅務登記證、經辦人身份證明和按照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樣式印制的發票專用章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業務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和方式,並在5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領購簿。
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的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