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貼對象和條件:莆田市引進的工科類青年專業人才。
2.補助標準:按企業稅前支付薪酬標準發放補助:985工程高校畢業的60%,211工程高校畢業的50%,受聘於在莆企業央企全資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減半補助。個人累計補助不超過3年。
3.經辦機構:市、縣高層次人才“壹站式”服務窗口
更多補貼:
畢業生壹次性生活補助
1.補貼對象和條件:
申請對象條件:2020年1月1日之後畢業的全日制大專、本科學歷應屆畢業生,當年度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在莆工作6個月以上,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條件在莆田市稅務登記註冊的,且在我市依法納稅的各類企業;以及其他依法設立的組織。
2.補助標準:全日制大專、本科畢業生,分別壹次性給予畢業生個人1000元、2000元生活補貼,非莆籍畢業生再分別增加300元生活補貼。生活補貼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
3.受理機構:市、縣公***就業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