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辦理,並在接到申請後三日內向申請人發放臨時居民身份證。
公安局推出十項便民利民措施,其中包括大幅壓縮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時間。進壹步提高工作效率,開展基層派出所發放臨時居民身份證工作,簡化申請流程為當場受理、當場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