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七條: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按照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確定的企業印制。禁止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
不會有大的影響,因為普通發票不需要認證。在這種情況下,最保險的辦法就是及時歸還,讓對方重新開業,做到有備無患。如果是指開發票的時候買家地址填錯了。如果是這樣,發票可以作廢並重新開具。如果已經交給買家,可以全額收回,作廢,重開。納稅人識別號、發票代碼、發票號錯誤是作廢發票的條件。其他不影響發票認證的錯誤,地址拼錯、電話號碼錯、銀行錯、買方姓名錯,都不是作廢發票的條件。按照現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填寫規定,專用發票的密碼主要取決於發票代碼、編號、開票日期、稅額、買賣雙方稅號七個要素,所以只要這七個要素不缺字符,其他要素如地址、電話、開戶信息等都不會影響認證扣款和入賬報銷;但是壹定要及時告知對方或者自己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