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開票系統-發票管理-發票填制,然後點擊“負數”;
2.彈出對話框,要求輸入通知單編號,稅務局開具的紅字發票通知單上的單號。填寫完畢後,點擊下壹步;
3.填寫要紅沖的原始發票代碼和編號,然後點擊下壹步;
4.彈出發票碼號確認界面,無誤後點擊確定,發票信息自動填寫;
5.完整填寫發票信息並確認無誤後,與對應的空白發票壹起打印,完成這張發票的填寫和打印。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壹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對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和繳銷進行管理和監督。
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變相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和取得發票。
發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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