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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並購的基本原則

企業進行合並時,應當在效益分析的基礎上作出決定。其基本原則是M&A的凈收入壹般應大於零,這樣M&A才能盈利,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標。M&A凈收益的計算通常可以這樣做:第壹,M&A收益的計算應該是並購後新公司的整體價值減去並購前並購方和目標公司的整體價值後的余額。也就是

來自M&A的收入= M&A之後新公司的價值-(M&A之前收購方的價值+M&A之前被收購方的價值)

比如A公司與B公司合並,合並前A公司的價值是3億元,B公司的價值是654.38+0億元。A公司與B公司合並後,形成AB公司,AB公司的價值為6億元,因此合並的收益為2億元。計算過程如下:

M&A收入=6-(3+1)=2(億元)

其次,在M&A收入的基礎上,M&A的凈收入是扣除M&A溢價(即M&A價格與M&A之前被收購方價值的差額)和M&A活動的律師、顧問、談判代表等M&A費用後的余額。計算公式如下:

M&A凈收入= M&A收入-M&A保費-M&A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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