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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05]13號)廢止時間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3號(2010.11.29),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05]13號)全文廢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現將《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予以發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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