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賬繳納罰款的程序和平時去銀行繳稅壹樣,需要加蓋企業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出納章等銀行預留印鑒。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條納稅人未繳納應納稅款,以轉移、隱匿財產等手段阻礙稅務機關追繳未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未繳稅款、滯納金,並處未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