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先提交相關申請報告。
第二步:準備好公司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書、工作證、身份證復印件。
第三步: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與工商變更相關的法律法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可以申請登記,否則不能成功登記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實收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章變更登記(第二十六條至第四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