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納稅籌劃有以下方法:
1、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選擇投資區域和產業。
2、合理利用企業組織形式進行稅收籌劃。
3、充分利用稅法和稅務文書的規定。運用這種方法進行稅收籌劃,要求企業充分了解國家稅收政策。
4、充分利用財務會計制度,轉移稅收負擔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條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壹)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帳簿但未設置的;
(三)擅自銷毀帳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具體程序和方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