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企業納稅

企業納稅

法律解析:應納稅所得額是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外商投資企業和機構、場所在每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後的余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

第六條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以外,應當自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納稅人申請稅務登記時,應當提交申請登記報告和相關批準文件,並同時提供相關證明。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所列報告、文件、證件進行審核後,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僅供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的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範圍及其他相關事項。

  • 上一篇:諾諾發票是哪個公司
  • 下一篇:青島開發區律師事務所,誰願意介紹壹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