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納稅總額包括以下項目:
1,增值稅;
2.城建稅;
3.額外教育費用;
4、地方教育附加;
5.印花稅;
6.城鎮土地使用稅;
7.財產稅;
8.旅行稅;
9.企業所得稅;
10,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應當按月或者按季預繳。企業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於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退稅款。企業報送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