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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清算所得稅如何處理

法律解析:企業依法清算時,清算後的清算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清算收益是指企業全部資產的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扣除資產凈值、清算費用和相關稅費後的余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十三條企業所得稅按照納稅年度計算。納稅年度從公歷65438+10月1開始,至65438+2月31結束。企業在壹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致使該納稅年度實際經營期不足十二個月的,以其實際經營期為壹個納稅年度。企業依法清算時,清算期間視同壹個納稅年度。

第五十五條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終止經營之日起6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企業在辦理註銷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申報清算收入,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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