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稅收風險種類包括多繳風險、少繳稅款風險以及發票管理風險三種。
1.多交稅款風險會使企業承擔不必要的稅收負擔和經濟損失,並直接影響利潤總額
2.少繳稅款被稅務機關查收後補繳稅款,加處罰款和滯納金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
3.發票管理風險是企業最大的虛開發票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
第六條 凡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者外,應當在按照稅收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 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應提出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準文件,同時提供有關證件。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報告、文件、證件審核後,予以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只限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範圍以及其它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