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上沒有明確規定註銷必須查三年。
為什麽會有這樣的說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造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三年內補繳稅款,但不加收滯納金。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計算錯誤等原因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內追繳稅款和滯納金;在特殊情況下,征兵期限可以延長到五年。
是否查賬要看企業的具體情況。現在很多企業銷戶都適用簡易銷戶程序,銷戶被審計的情況已經減少了很多。但如果企業本身有問題,註銷時偷稅漏稅很容易被發現,賬目處理不當的人也可能面臨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