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說明是由於技術錯誤導致的錯誤退稅;征收過程中形成的匯算清繳、減免稅、政策調整、稅率調整等退稅,由縣級稅務機關審核批準。
3、由納稅人填寫“退稅申請表(或退稅申報表)”,報基層稅務機關審核後報縣級稅務機關或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批,再由稅務師填寫“收入退還書”並送國庫辦理退還;對於不需要提出退稅申請的納稅人,基層稅務機關根據相關憑據(如所得稅申報表、稅務處理決定書、稅收票證審核錯誤處理表等)直接上報縣級稅務機關審核。),然後由稅務師填寫“收入退還書”,送國庫辦理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