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損彌補:困難企業、電影企業虧損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
(壹)《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第四條規定: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納稅人應自行判斷是否屬於困難行業企業,且主營業務收入占比符合要求。
(二)為支持電影等行業發展,《關於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第二條明確:對電影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電影放映服務,是指持有《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利用專業的電影院放映設備,為觀眾提供的電影視聽服務。電影行業企業限於電影制作、發行和放映等企業,不包括通過互聯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等信息網絡傳播電影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