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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計算問題

1,總收入= 18萬+500萬+50萬+10萬+15萬+5萬= 2470萬。

總支出= 12萬元+30萬元+15萬元+5萬元+3萬元+10萬元+5萬元+32萬元+4.5萬元=1304.5。

利潤總額= 2470萬元-1304.5 = 1165500元。

減少;債務利息賺50萬。

增加:贊助支出5萬元+直接捐贈老年福利654.38+萬元= 654.38+05。

應納稅所得額為1165.5+15萬元-50萬元=1130.5。

應納所得稅= 1120.5×0.25 = 295.1252,應納稅所得額= 1800+500+50(債務利息收入)+100+15+5。

債務利息收入是免稅的。計算總收入時,加上再減去,算出應納稅所得額。不能支付的應付賬款是其他收入,所以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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