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支出= 12萬元+30萬元+15萬元+5萬元+3萬元+10萬元+5萬元+32萬元+4.5萬元=1304.5。
利潤總額= 2470萬元-1304.5 = 1165500元。
減少;債務利息賺50萬。
增加:贊助支出5萬元+直接捐贈老年福利654.38+萬元= 654.38+05。
應納稅所得額為1165.5+15萬元-50萬元=1130.5。
應納所得稅= 1120.5×0.25 = 295.1252,應納稅所得額= 1800+500+50(債務利息收入)+100+15+5。
債務利息收入是免稅的。計算總收入時,加上再減去,算出應納稅所得額。不能支付的應付賬款是其他收入,所以要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