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企業所得稅=107*25%=26.75萬
2.2000*0.5%=10萬
15*60%=9萬 取其小,可稅前扣除9萬元
可稅前扣除業務招待費為9萬元
業務招待費納稅調增額=15-9=6萬
應納稅所得額=40+6=46萬
應納企業所得稅=46*25%=11.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