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是: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年收入總額-準予扣除的項目。收入總額包括:生產、經營收入、財產轉讓收入等7個方面。準予扣除項目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等。
企業所得稅是對公司的資本所得和利潤征收的稅。關於企業所得稅歸宿,著名的哈伯格定理認為,政府向企業征收所得稅使公司資本回報率下降,促使資本向非公司部門轉移;而由於資本回報遞減規律,非公司部門的資本回報率也下降。因此,企業所得稅完全由所有資本***同承擔。
我國企業所得稅過高
2007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同年11月,國務院通過《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自2008年起,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並,稅率為25%。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地企業應繳稅中屬於地方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征。
近20多年來,我國企業所得稅規模不斷擴大。企業所得稅占總稅收的比重也從1995年的14.6%上升到2015年的21.7%。以2014年的該項占比數據20.7%為例,當年經合組織國家的平均值僅為7.8%。
據經合組織統計,企業所得稅占總稅收的比重,德國為4.2%、法國為4.5%、英國為7.5%、美國為10%、西班牙為5.9%、芬蘭為4.4%、匈牙利為3.9%,都大幅低於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