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保欠費無法轉出員工怎麽辦可以向原單位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保險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原單位社保欠費,社保關系轉不出來,找仲裁,仲裁判了勝訴讓找法院執行。找法院,法院說沒有相關的法規條文,沒強制執行能力。
對於原單位欠費的社保關系,可采取以下措施:
壹、盡快聯系原單位催繳欠費,並及時將社保關系轉出。
二、如果原單位無法及時催繳欠費,可以向社保機構申請暫停轉出,通過調劑等方式,社保機構可以暫時不轉出,以完成後續社保關系轉出。
三、如果原單位壹直拖欠欠費,可以向當地社保機構申請折抵欠費,並及時將社保關系轉出。
四、如果原單位無法催繳欠費,可以向社保機構申請暫停轉出,同時也可以考慮申請預抵欠費,最終轉出社保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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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