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並從稅收上來說,可劃分為“應稅合並”和“免稅合並”兩種形式。
根據《企業重組與清算的所得稅處理辦法(試行)》(所得稅管理司,2008年)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幹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的有關規定,兩者劃分的條件主要是看合並方合並時支付給被合並方的代價是以現金為主,還是以股權為主。
壹般來說以現金為主的是應稅合並,以股權為主的則是免稅合並。
而所會影響涉及的稅有:
1、企業所得稅
2、流傳稅
3、土地增值稅
4、印花稅
5、契稅
企業合並所涉及的稅務眾多,建議通過稅務籌劃,合理合法節省稅務成本。企業財富安全研究院19年的行業經驗,經歷了眾多企業資產重組合並的案例,擁有獨家版權“企業財富安全管理技術與流程集成系統”,可幫助企業預控風險,最大程度節稅/省稅/少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