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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向企業借款利息如何處理 稅務

壹般企業間的借款

1、簽訂協議,按時收支借款利息

2、貸出方(收息)開具增值稅發票給借入方,借入方入賬做財務費用。貸出方(壹般納稅人)按6%計算繳納增值稅。借入方取得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

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3、企業所得稅可以按正常申報。借入方申報財務費用,貸出方申報利息收入

4、特別需要說明的是

(1)企業間的借貸協議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2)借入企業股東是否足額繳納了資本金,如果沒有,企業所得稅會將未繳納資本金部分利息做納稅調整,不認可此部分。

(3)兩個企業是否存在關聯關系,存在關聯關系的,借款和投資額比例為2:1,超過部分利息不可以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關聯企業比較復雜,這只是其中的壹條,還包括利率的高低,兩企業所得稅率的高低等。

(4)企業間借貸協議是否合法請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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