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根據有關文件通知精神,契稅和耕地占用稅由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漳州市區(含薌城、龍文)房產土地交易類的契稅,由市財政局移交市地稅局直屬分局負責征收管理,征收地點照舊設在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的契稅中心征收窗口。其中金峰開發區、天寶、石亭、浦南、郭坑等範圍內的企業應繳納的土地類契稅由該企業的主管地稅機關負責征收管理。 為順利做好此次移交對接工作,市地稅直屬分局投資數萬元增設電腦,安裝了POS機、交換機、切換機,新設休息區、填報區,購買日常便民用具和辦稅用品,優化服務設施;印發《辦稅服務指南》,方便納稅人繳稅和暢通納稅人問題反映渠道;開展契稅管征人員的業務培訓及召開相關部門的協調會等,促進該項移交工作有序進行,並較快地進入正常工作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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