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根據財稅[2006]16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政策的通知》,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署的印花稅範圍內的各類應稅憑證征收印花稅。因此,如果電子合同屬於印花稅的範圍,就需要繳納印花稅,而不僅僅是書面形式。這個誤區作為會計要註意。至於交什麽稅率,可以參考各種應稅憑證的規定。例如,為買賣貨物而簽訂的合同,按購銷合同稅目的0.3‰征收印花稅。
錯過印花稅怎麽辦?
企業發現未繳納印花稅的,應及時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核實處理。然後及時繳稅,逾期的話可能要收滯納金。滯納金從欠繳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欠繳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假設印花稅金額為1000,逾期30天,滯納金為1000×12×0.05% = 15元。因為滯納金屬於懲罰性支出,屬於行政處罰,不能扣除。因此,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稅款滯納金不能在稅前扣除。這個大家要註意。至於有沒有滯納金,要看稅務機關的認定。如果有罰款,那是行政罰款,不能扣。因此,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不能在稅前扣除稅收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