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概括反映各項稅費的繳納情況,並根據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貸方登記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繳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繳納的稅費;期末,如果借方余額反映多繳或未抵扣的稅款。
擴展數據
應付增值稅
1.企業購入的材料,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金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應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在途材料”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庫存商品”。對於外購材料的退貨,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運輸單位全額補償因運輸單位原因造成的外購物資短缺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款人將這部分物資的價款從“待處理財產損益”中轉出,將這部分物資的增值稅從“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中轉出。
2.銷售商品或提供應稅勞務時,根據營業收入和應交增值稅,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和銀行存款,根據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根據已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銷售退回,作相反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