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試乘試駕車視同銷售,只是銷售對象不同,按照財稅[2013]37號的規定,可抵扣進項稅額,自用試乘試駕車將來出售,可作為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對外銷售,開具二手車交易統壹發票,按照17%的稅率計算交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