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法律的過程來看,法理學模型把法律看作是壹個邏輯過程,而社會學模型並不認為法律是邏輯的。
3.從法的範圍來看,在法理學模型中法律是普遍的,但社會學模型認為法律是可變的,它隨著各種社會特征而變化。
4.從研究的角度來看,法理學模型是參與者的視角,社會學模型需要觀察者的視角,側重於當事人的社會特征。
5.從研究的目的來說,法律模式是實用的,他關註的是如何做出判斷。社會學模型是科學的,關註的是相關案件的判決實際上是如何做出的。
6.從要達到的目標來說,是用法理學的模型做決策,而社會學的模型做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