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管妳在哪個公司工作,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如果每個成員都走正常的辭職程序,那麽我們重新進廠就不會有更多的難題了。面試時,面試官問他之前有沒有在Xi安的比亞迪工作過,他卻因為各種原因連招呼都沒打就走了。這種行為是違反紀律的。所以比亞迪不允許在這裏就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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