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他人是指行為人公然實施的、損害他人健康的毆打行為。行為方式壹般是拳打腳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毆打他人。毆打他人造成輕傷的,將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壹般會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客觀性: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