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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種重疾申請二次報銷

法律分析:兒童白血病、心臟病、終末期腎病、唇腭裂、乳腺癌、宮頸癌、嚴重精神疾病、耐藥結核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結腸癌、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等。可享受新農合大病二次報銷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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