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

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

法律主觀性:

可以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主要有三類:第壹類是法院作出的具有執行內容的法律文書,包括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刑事判決書、裁定書中的財產部分;第二類是其他機關作出並由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包括公證機關作出的債權文書和仲裁機關作出並由法院執行的仲裁裁決;第三類是法院為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的判決、裁定或者外國仲裁機構的裁決而作出的仲裁裁決。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為兩年。申請中止或者中斷執行時效的,適用法律關於訴訟時效中止或者中斷的有關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每壹履行期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 上一篇:城市中的拼音
  • 下一篇:這個政治區域的國家安全工作按照法律法規是怎麽管理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