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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報紙上掛失身份證

法律分析:掛失壹般要求刊登在市級以上報紙或相關部門指定的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具有法律效力,否則無效。具體操作流程是在相關部門(戶籍地、銀行、派出所、工商局等)申報。),出具報紙登記證明,同時在報紙上刊登掛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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