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5438+10月10深圳市應急管理局、深圳市民、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發布禁止銷售煙花爆竹的通告。他表示,將在元旦、春節、元宵節等節日期間采取聯合行動,嚴厲查處和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通告指出,未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本條例的單位和個人,公安部門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擾亂公共秩序的,公安部門將依法依規對當事人處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造成火災、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