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可行性論證和不可行性論證
可行性論證是指組織對要做的工作進行政治、經濟和文化上的論證,確認其“政治上合格、經濟上有效、文化上正確”,可以實施。
可行性論證是指對組織所要做的工作可能不符合政治、經濟和文化要求的論證,表明不能實施。
到2005年,中央的申請主要是可行性論證。從那以後,它主要集中於不可行性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