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變更撫養費的法律規定如下:婚姻家庭突然遇到子女突發重病、因升學導致教育費用、生活費劇增、子女侵害他人引起的經濟債權、生活費隨年齡增長而增加、物價等因素導致原撫養費不足的情況,需要變更撫養費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了,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5條。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承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原協議或者判決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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