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這個詞我們非常熟悉,我們無時無刻不在聽到,但什麽是法律呢?“法”字是整個法律知識體系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妳能系統全面地解釋法律的概念嗎?法與法的異同?本來壹般定義概念的人可能不會刻意在意。比如什麽是殺人罪?顧名思義,就是企圖殺人和實際殺人的罪。還需要多解釋嗎?概念本身就很枯燥,關於什麽是規律的討論就像解釋壹個名詞。馬克思說:生命之樹常青,理論永遠是灰色的。意思是生活千變萬化,但理論相對僵化穩定,尤其是法律法規,總是滯後於實際生活。只有出現新的事件,才能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
總的來說,方面太多,希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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