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所述,我們可以說,基本法律概念就是我們要研究的法律概念,屬於實在法的範疇。包括:(1)“國家法”,即專門國家機關制定的法律,(2)專門國家機關的法律法規,(3)判決中創設的規則(判例法),(4)國家以壹定方式承認的習慣法等等。而不是法律的基本概念,我個人總結應該是更廣義的法律概念,包括國家制定的現行成文法,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學理論和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