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被借調人員到另壹個單位工作時,應給被借調人員壹筆補貼。畢竟辭職只是幫忙,沒有人事關系,不需要發工資,但是補貼還是要發的,因為畢竟是幫被借調人,但是要看被借調人有什麽樣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員工名冊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