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客觀歸責”是指將行為的外在表現和結果事實作為認定犯罪和適用刑罰的唯壹標準,而忽略行為人實施行為並造成結果時的心理態度。實踐中,這種客觀歸責通常表現為:要麽是缺乏主觀要件的事故,要麽是無責任能力人的侵權行為被認定為犯罪;要麽以行為造成的實際結果來確認犯罪的性質,忽略行為人對結果的心理態度,導致“客觀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