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壹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第五條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且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職工,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壹次性支付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