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各級政府部門和各級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廣大工會幹部要正確處理維權與維穩的關系,堅持以維權促維穩,切實增強做好維權工作的緊迫感、使命感和責任感;在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處理勞動問題時,我們應該依法找到正確的位置,明確自己的身份,當好工人利益的代表,而不是停留在中間調解員的位置上,更不用說把自己放在工人的對立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九條依法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問題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監督有關職工社會保險權益的事項。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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