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憲法,法律效力最高。
2、審計法和其他與審計有關的法律,由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制定,具有較高的法律效力。
3.審計管理條例由國務院制定,在全國範圍內具有壹定的約束力。
4.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審計法律規範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以國家強制力實施的調整各種審計監督關系的行為規則,主要由行為模式和法律後果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