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90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從其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在合同上按手印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與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