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官的職位是什麽?

法官的職位是什麽?

在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法官。法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法院的壹種職稱。法官負責審理各類案件,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法官。

法官的主要職責包括:

認真履行法官法規定的職責,按照分工主持本院管轄的壹、二審案件和上級法院指定的案件。

擬定審判提綱,掌握審判技巧,提高應變能力,正確指揮和組織審判活動,使審判活動順利進行。

擔任合議庭審判長時,應當組織合議庭進行評議,總結評議結果;作為合議庭成員,應當掌握基本案情,積極協助審判長進行庭審活動,充分發表意見。

指導書記員的工作,互相配合,做好審判工作。

不斷提高業務素質,熟練掌握庭審技巧,確保審判質量,擴大案件審判的社會效果。

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工作,註意分析審判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及相應對策,開展法制宣傳工作。

  • 上一篇:需要申請凍結公司賬戶。
  • 下一篇:軍隊檢查是為了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